根據貴州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關于改革創新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的指導意見》(黔扶通〔2016〕9號)和貴州省財政廳、省扶貧辦《關于下達2018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發展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8〕57號)的要求,為深入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用好用活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切實提高使用效率,按照省、縣財政扶貧項目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編制本指南。
一、財政扶貧項目申報和審批的基本原則
分級負責、權責對等。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項目審批單位和項目申報實施單位對資金項目分級負責。
精準投入、突出重點。圍繞2018年出列村和擬脫貧農戶統籌安排使用資金,重點扶持符合相關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扶貧企業發展扶貧產業、帶動貧困戶創收增收。
創新方式、提高績效。鼓勵探索創新資金使用方式,著力提高效益。
規范管理、強化問責。依法依規管理使用資金,嚴格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二、2018年扶貧發展資金預計投入2309.1萬元;
2018年扶貧發展資金投向。
一是用于勞動力全員培訓;
二是用于大病救助;
三是用于產業水建設;
四是用于產業路建設;
五是用于安全飲水工程建設;
六是用于精準到戶產業扶持;
七是用于經果林建設;
八是用于“特惠貸”貼息資金;
九是用于項目管理費和干部培訓;
三、申報審批程序
項目申報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申報,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批立項,具體程序如下:
(一)鄉鎮組織項目規劃,填寫《項目申報表》,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呈報。
(二)縣扶貧工發領導小組組織對申報項目審查,下達項目立項文件。
(三)項目立項文件下達后,由鄉鎮按照縣級審查要求,修改完善《項目實施方案》,送縣扶貧辦批復。
(四)縣扶貧辦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批復,并商縣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文件。資金文件下達后,應按要求將下達項目明細錄入國辦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和作風,把改革創新扶貧資金管理放在各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體制機制,密切協作配合,統籌協調推進。項目安排要按照精準扶貧、科學治貧、有效脫貧的要求,以建檔立卡為依據,以減貧出列為目標,項目資金優先安排到2018年計劃脫貧出列的貧困村和貧困戶,確保扶貧資金100%覆蓋到貧困人口。
(二)強化規范管理
扶貧資金的使用原則上都要量化到貧困戶。扶貧資金入股市場經營主體和村集體經濟,主要采取保底分紅和股份分紅兩種方式,保底分紅方式貧困戶年分紅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入股扶貧資金的5%并逐年遞增;股份分紅方式貧困戶享受分紅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貧資金收益的60%。鼓勵探索有效的利益聯結方式,但都必須確保貧困戶利益,量化到戶入股的扶貧資金資本金或形成的資產歸貧困戶,貧困戶年分紅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貧資金的5%。支持村集體經濟必須是貧困村且貧困戶參與投資收益分紅,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有效運營、惠及貧困戶,且貧困戶社員例不低于50%。直接補助貧困戶的,每戶原則上累計不超過2萬元。小額扶貧“特惠貸”貼息資金要據實核算到戶,直接向貸款銀行貼息。
(三)強化資金整合
縣鄉要緊緊圍繞大扶貧戰略,統籌整合投向相近、目標相似、來源不同的資金,集中解決扶貧開發中問題;要形成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資金整合的重大問題。財政部門要對涉農資金全面清理,明確涉農資金整合重點,統籌安排用于重點扶貧開發項目。
五、申報時間安排
鄉鎮申報時間:2018年6月5日——6月20日
縣級評審立項時間:6月21日——7月1日
實施方案修改完善時間:7月2日——7月20日
資金文件下達:3月6日前。
地址:威寧縣行政中心C區3樓項目股
聯系電話:622336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