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 | ||||||||
一、中央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
編號 | 部門 | 序號 | 收費項目 | 資金管理方式 | 中央政策依據 | 省級政策依據 | 收費標準 | 備注 |
一 | 外交部門 | |||||||
1 | 認證費(含加急)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計價格[1999]466號,
價費字[1992]198號 | 黔價行事[1999]377號 | 領事認證費(商業文件)100元/份,領事認證費(民事認證)50元/證,代辦領事認證費400元/證。加急費50元/份(證)。 | |||
2 | 簽證費 | |||||||
(1)代辦外國簽證(含加急,限于各國家機關收取的)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綜[2003]45號,
計價格[1999]466號, 價費字[1992]198號 | 黔價行事[1999]377號 | 代辦簽證費(北京)500元/證,代辦簽證費(臨近省市)280元/證,出訪一國以上的每證加收50元。加急費20元/證/國。 | ||||
(2)代填外國簽證申請表(限于國家機關)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綜[2003]45號,
計價格[1999]466號, 價費字[1992]198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二 | 教育部門 | |||||||
3 | 公辦幼兒園收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幼兒園管理條例》,
發改價格[2011]3207號 | 黔價費[2014]41號
黔發改收費[2014]1878號,黔價函[2011]100號, 黔價費[2010]18號 | 省級管理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按評級類別標準為230-400元/每學期。取暖費最高不超過20元/月。
其他各級公辦幼兒園執行各地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標準。 | |||
4 | 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 教財[2003]4號,
教財[1996]101號 | 黔價費[2013]203號,黔價費[2010]203號,
黔價經[1999]250號 | 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上限:貴陽市城區650元/每生每學期,其他市(州)所在地及貴陽市郊區500元/每生每學期,縣、市(含鄉鎮)380元/每生每學期。
省級示范性高中學費上限:一類1000元/每生每學期,二類900元/每生每學期,三類800元/每生每學期。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按省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商物價、財政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 |||
5 | 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 財綜[2004]4號,
教財[2003]4號, 教財[1996]101號 | 黔財教[2013]137號
黔教計發[2008]74號, 黔價費[2006]231號,黔府辦發[1998]29號, 黔教辦發[1998]32號 | 學費:我省全面實行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費政策。
住宿費:由學校參照貴州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按照不超過我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最高標準85%以內,以正式文件形式自行核定。 | |||
6 | 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各級黨校等)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期培訓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 財教[2013]19號,
發改價格[2013]887號, 教財[2006]2號, 發改價格[2005]2528號, 發改價格[2003]1011號, 教財[2003]4號, 計價格[2002]838號, 計價格[2002]665號, 計辦價格[2000]906號, 教財[1996]101號, 價費字[1992]367號, 教財[1992]42號, 發改價格[2006]702號, 教財[2006]7號, 教電[2005]333號, 教財[2005]22號 |
黔發改收費[2016]116號,黔發改收費[2014]641號,黔發改收費[2014]642號,黔價費[2011]157號, 黔價費[2011]137號, 黔財非稅[2010]96號, 黔價費[2010]194號,黔財非稅[2010]121號,黔價費[2002]331號,黔價費[2001]355號,黔府函[1999]152號 | 1.普通高等學校學費:
普通本科根據不同專業在4100-9000元/每生每學年,獨立學院本科最高不超過12000元/每生每學年,“211工程”大學(獨立學院除外)可在普通本科標準基礎上上浮20%,此外經教育部批準的國家示范性專業可在普通高等學校學費基礎上上浮10%。 一般高職高專3500元/每生每學年,藝術類高職高專7000元/每生每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按省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2.研究生學費標準: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8000-10000元/每生每學年,碩士6500-8000元/每生每學年;專業學位碩士學費標準在7000-13000元/每生每學年。 非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最高不超過10000元/每生每學年,碩士最高不超過8000元/每生每學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學費執行學校設定標準。 3.高等學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上限:1-2人間1400元/每生每學年,4人間1200元/每生每學年,6人間1100元/每生每學年,8人間900元/每生每學年,9-10人間600元/每生每學年。 普通學生宿舍:高校300元/每生每學年,中職200元/每生每學年。 | |||
7 | 國家開放大學收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 財綜[2014]21號,
發改價格[2009]2555號, 計價格[2002]838號, 教財廳[2000]110號, 財辦綜[2003]203號 | 黔價費[2009]221號 | 每學分收費標準為50-70元,師范類的在職教師可下浮10%。 | |||
三 | 公安部門 | |||||||
8 | 證照費 | |||||||
(1)外國人證件費 | 價費字[1992]240號,
公通字[2000]99號 | |||||||
①居留許可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綜[2004]60號,
發改價格[2004]2230號 | 根據居留年限或增減/變更偕行人,收費標準在200-1000元。 | |||||
②永久居留申請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綜[2004]32號,
發改價格[2004]1267號 | 1500元/人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 | 繳入中央國庫 | 財綜[2004]32號,
發改價格[2004]1267號,財稅[2018]10號 | 300元/證 | |||||
④出入境證 | 繳入地方國庫 | 公通字[1996]89號 | 100元/證 | |||||
⑤旅行證 | 繳入地方國庫 | 公通字[1996]89號 | 50元/證 | |||||
(2)公民出入境證件費 | 價費字[1993]164號,
價費字[1992]240號, 公通字[2000]99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財稅函[2018]1號 |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
①因私護照(含護照貼紙加注)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發改價格[2013]1494號,
計價格[2000]293號, 價費字[1993]164號 | 160元/本 | |||||
②出入境通行證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價費字[1993]164號,
公通字[2000]99號 | 15元/證(一次有效)
80元/證(多次有效) | |||||
③往來(含前往)港澳通行證(含簽注)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發改價格[2005]77號,
計價格[2002]1097號 | 往來港澳通行證80元/證,前往港澳通行證40元/證。赴港澳簽注15-240元/件。 | |||||
④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發改價格[2004]334號,
價費字[1993]164號 | 電子通行證200元/證,一次有效通行證40元/證 | |||||
⑤臺灣同胞定居證 | 繳入地方國庫 | 發改價格[2004]2839號,
價費字[1993]164號 | 8元/證 | |||||
⑥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含簽注)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發改價格[2016]352號,
計價格[2001]1835號, 價費字[1993]164號 | 黔發改收費[2016]304號 | 電子通行證80元/證,一次有效通行證15元/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 ||||
(3)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限于丟失、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 | 繳入地方國庫 | 財綜[2012]97號,
價費字[1992]240號 | 黔價非字[1996]49號 | |||||
①居民戶口簿 | 按集體、城市、農村戶口分別收取30、6、3元。 | |||||||
②戶口遷移證件 | 3元 | |||||||
(4)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居民身份證法》,
財綜[2007]34號, 發改價格[2005]436號, 財綜[2004]8號, 發改價格[2003]2322號, 財稅[2018]37號 | 黔財非稅[2012]7號,黔財綜[2007]34號,
黔公通[2007]129號, 黔公通[2005]92號,黔財綜[2004]15號, 黔價費[2004]21號,
|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免費,丟失補領及損壞換領40元/證,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 ||||
(5)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計價格[1994]783號, 價費字[1992]240號, 行業標準GA36-2014 | 黔價費[2008]183號 | |||||
①號牌(含臨時) | 25-100元/副,臨時號牌5元/張 | |||||||
②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 1元/個 | |||||||
③號牌架 | 鐵質5元/只,鋁質10元/只 | |||||||
(6)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財綜[2001]67號, 計價格[2001]1979號, 計價格[1994]783號, 價費字[1992]240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黔價費[2008]183號,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10元/證 | ||||
(7)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道路交通安全法》,
財綜[2008]36號, 發改價格[2008]1575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黔價費[2008]151號,
黔價費[2008]183號,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10元/證 | ||||
9 | 外國人簽證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計價格[2003]392號,
價費字[1992]240號, 公通字[2000]99號 | 黔價費[2003]133號 | 根據簽證次數、個人或團體、增減攜行人等分類,收費區間在130-635元/人。 | |||
四 | 民政部門 | |||||||
10 | 殯葬收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價費字[1992]249號,
發改價格[2012]673號 | 黔價費[2005]301號
黔價費[2004]361號 | 殯儀基本服務收費(火化、運尸、骨灰寄存、悼念廳堂租用費等)執行政府定價;其他殯儀服務為喪屬自愿選擇,不得強制收費。 | |||
五 | 國土資源部門 | |||||||
11 | 土地復墾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土地管理法》,
《土地復墾條例》 | 黔價房調[2001]392號 | 每平方5-15元。 | |||
12 | 土地閑置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國發[2008]3號 | 省政府第15號令,
黔價房調[2001]392號 | 耕地年產值1-2倍。 | |||
13 | 不動產登記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物權法》,
財稅[2016]79號,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黔發改收費[2017]25號,黔財非稅[2016]55號 | 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為每件80元;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證書工本費標準:一本證書免收工本費,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10元工本費。 | |||
14 | 耕地開墾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黔府辦發[2007]101號,黔價房調[2001]392號 | 全省最低征收標準8000元/畝,交通、水利、教育建設項目按不低于80%繳納;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征收標準。 | |||
六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
15 | 污水處理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
財稅[2014]151號, 發改價格[2015]119號 | 黔府辦發[2007]3號,
黔財非稅[2017]64號 | 設市城市居民每噸不低于0.95元,非居民每噸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居民每噸不低于0.85元,非居民每噸不低于1.2元。 | |||
16 | 城鎮垃圾處理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國發[2011]9號, 計價格[2002]872號 | 黔府發[2012]10號 | 按各市州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 不含企業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的收費 | ||
17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建城[1993]410號, 財稅[2015]68號 | 黔城通發[1994]092號 | 1.道路占用收費:根據不同收費項目,占道部分收費標準在0.1元/日.平方米-2元/日.平方米或30-70元/次.平方米;其他部分收費為0.12元/立方米或10-15元/平方米.月或40-60元/根.月或0.3元/日.平方米。
2.城市道路挖掘及設施損壞收費:按不同收費項目,收費為25.3-250元/平方米或78.92元-232.45/套(塊)或40.23-500元/米或168.4-350元/立方米。 | |||
七 | 交通部門 | |||||||
18 | 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 | 繳入地方國庫 | 《公路法》,
《收費公路條例》, 交公路發[1994]686號 | 黔價費[2009]85號,黔交公[1995]第20號,
黔府辦發[1994]67號 黔府辦發[2007]37號 | 在高速、一級公路0.5元/噸.公里基本收費標準基礎上,根據車型分類、噸位折算系數、橋隧情況,每條收費公路各區間段執行相應收費標準。 | |||
八 | 工業和信息化 | |||||||
19 |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無線電管理條例》,
發改價格[2013]2396號, 發改價格[2011]749號, 發改價格[2005]2812號, 發改價格[2003]2300號, 計價費[1998]218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發改價格[2018]601號 | 黔價行事[2000]287號,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根據蜂窩公眾通信、電視臺、電臺、微波站、地球站等不同類別分別執行相應收費標準。 | |||
九 | 水利部門 | |||||||
20 | 水資源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財稅[2016]2號, 發改價格[2014]1959號, 發改價格[2013]29號, 財綜[2011]19號, 發改價格[2009]1779號, 財綜[2008]79號, 財綜[2003]89號, 價費字[1992]181號 | 黔發改收費[2015]50號,黔價費[2008]114號,
《貴州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 | 地表水根據取用水類別,分別收取0.04-0.16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力發電企業0.007元/千瓦時,小型水力發電企業0.004元/千瓦時;地下水根據取用水類別,分別收取0.08-0.32元/立方米;公共官網內自備井按2元/立方米。 | |||
21 | 水土保持補償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水土保持法》,
財綜[2014]8號, 發改價格[2014]886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省政府第163號令,黔發改收費[2015]1659號,黔財非稅[2015]21號,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1.2元/平方米;開采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為1.2元/平方米,開采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為0.35元/噸.季度,開采石油天然氣等按1元/平方米征收;取土、挖砂、采礦、排放廢土等按0.3元/立方米征收。 | |||
十 | 農業部門 | |||||||
22 | 農藥實驗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價費字[1992]452號,
發改價格[2015]2136號,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1993]黔農(獸)字17號,
黔發改收費[2017]1610號 | ||||
(1)田間試驗費 | 每小區60-200元 | |||||||
(2)殘留試驗費 | 每個試驗15000-17500元 | |||||||
(3)藥效試驗費 | 每個試驗點750-900元 | |||||||
23 | 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漁業法》,
財稅[2014]101號, 發改價格[2015]2136號, 財綜[2012]97號, 計價格[1994]400號, 價費字[1992]452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十一 | 衛生計生部門 | |||||||
24 | 預防接種服務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財稅[2016]14號, 國辦發[2002]57號, 財綜[2002]72號, 財綜[2008]47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黔價費[2001]377號
黔發改收費[2017]1951號 | 20元/劑次 | |||
25 | 鑒定費 | |||||||
(1)醫療事故鑒定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財稅[2016]14號, 財綜[2003]27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黔價費[2009]181號 | 省級醫學會組織的:3500元/例;
市(州、地)級醫學會組織的:2500元/例。 | ||||
(2)職業病診斷鑒定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職業病防治法》,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3)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財稅[2016]14號, 財綜[2008]70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26 | 社會撫養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 財稅[2016]14號, 財規[2000]29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省政府令第76號 | 城鎮居民/農村居民,違法生育一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收費為夫妻雙方分別按上一年該縣(市、區)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純收入的2-3倍或4-5倍;
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何從事其他各類經營活動的人員,違法生育一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收費為夫妻雙方分別按本人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純收入的4-6倍或7-10倍。 | |||
十二 | 人防部門 | |||||||
27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中發[2001]9號,
計價格[2000]474號 | 黔人防通字[2015]19號,黔財非稅[2012]28號 | 我省各個市州、縣標準不同,收費在800元-1800元/平方米。 | |||
十三 | 法院 | |||||||
28 | 訴訟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481號),
財行[2003]275號 | 黔價費[2007]70號 | 1.財產案件:不超過1萬元的,50元/件,超過的按照不同額度,按訴訟請求金額的0.5%-2.5%繳納。
2.非財產案件按不同案件類型:離婚案件200元/件,涉及財產分割且超過20萬元的,按超過部分的0.5%繳納;侵權案件300元/件,涉及損害賠償的,超過5萬至10萬的按超過部分的1%,超過10萬的按超過部分的0.5%繳納。其他非財產案件60元/件。 3.知識產權案件,8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財產案件標準繳納。 4.勞動爭議案件10元/件。 5.行政案件50或100元/件。 6.管轄權異議不成立,60元/件。
| 含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其他訴訟費 | ||
十四 | 質檢部門 | |||||||
29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發改價格[2015]1299號, 財綜[2011]16號, 財綜[2001]10號, 價費字[1992]268號 | 黔價費[2011]96號,黔價費[2008]4號
| 按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設備分類征收,詳見黔價費[2008]4號文件,自2011年6月1日起下調10%執行。 | |||
十五 |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 |||||||
30 | 藥品注冊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財稅[2015]2號, 發改價格[2015]1006號 | 黔發改收費[2017]1589號 | ||||
(1)補充申請注冊費 | 1.常規項:3000元;
2.需技術審評:14400元 | |||||||
(2)再注冊費 | 13600元 | |||||||
(3)加急費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31 |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財稅[2015]2號, 發改價格[2015]1006號 | 黔發改收費[2017]1589號 | ||||
(1)首次注冊費 | 42900元 | |||||||
(2)變更注冊費 | 17600元 | |||||||
(3)延續注冊費 | 17600元 | |||||||
(4)加急費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十六 | 仲裁部門 | |||||||
32 | 仲裁收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仲裁法》,
財綜[2010]19號, 國辦發[1995]44號 | 黔價費[2003]221號 | 仲裁案件處理費:爭議金額5萬元以下,最低不少于1000元;5萬元以上按不同檔次,收費在0.03%-0.06%至0.5%-1%之間分段計算后累加收取。
仲裁案件受理費:爭議金額1000元以下,40-100元;1001-1000001元以上部分,收費在4%-5%至0.25%-0.5%之間分段計算后累加收取。 | 含案件受理、案件處理 | ||
十七 | 相關部門考試考務費 | |||||||
33 |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考試考務費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或財政專戶 | ||||||
(一)人社部門 | ||||||||
(1)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1]207號 | 50元/人/科 | |||||
(2)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2]54號 | 客觀題70元/人/科;主觀題75元/人/科。 | |||||
(3)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財稅[2018]87號 | 黔價費[2002]126號 | 客觀題70元/人/科;專業題130元/人/科。 | |||||
(4)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行事字[1999]127號,
黔價費[2004]280號, 黔人社廳通[2015]579號 | 60元/人/科 | |||||
(5)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1]58號 | 50元/人/科 | |||||
(6)執業藥師(中藥師)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行事字[1997]117號 | 50元/人/科 | |||||
(7)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行事字[1998]70號 | 客觀題55元/人/科;主觀題65元/人/科。 | |||||
(8)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行事字[1998]70號 | 客觀題55元/人/科;主觀題65元/人/科。 | |||||
(9)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2]255號 | 67元/人/科 | |||||
(10)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5]121號 | 客觀題55元/人/科;主觀題60元/人/科。 | |||||
(11)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5]121號 | 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75元/人/科。 | |||||
(12)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6]355號 | 48元/人/科 | |||||
(13)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8]69號 | 客觀題39元/人/科;主觀題47元/人/科。 | |||||
(14)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9]126號 | 客觀題50元/人/科;主觀題55元/人/科。 | |||||
(15)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1]34號 | 客觀題50元/人/科;主觀題55元/人/科。 | |||||
(16)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1]62號 |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客觀題55元/人/科,主觀題60元/人/科;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60元/人/科。 | |||||
(17)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客觀題60元/人/科;主觀題65元/人/科。 | ||||||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
(1)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64元/人/科 | |||||
(2)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稅〔2018〕9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80元/人/科。 | |||||
(3)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64元/人/科 | |||||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稅〔2018〕9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75元/人/科。 | |||||
(5)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90元/人/科。 | |||||
(6)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61元/人/科 | |||||
(7)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稅〔2018〕9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75元/人/科。 | |||||
(8)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基礎考試63元/人/科,專業考試81元/人/科。 | |||||
(9)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4]353號 | 綜合知識考試55元/人/科(共3科),專業知識考試80元/人/科。 | |||||
(10)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56元/人/科 | |||||
(11)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65元/人/科。 | |||||
(12)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7]43號,
黔價費[2002]126號, 黔價費[2013]236號 | 每人每科60元 | |||||
(13)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7]43號,
計辦價格[2000]299號 | 基礎考試60元/人/科,
專業考試120元/人/科。 | |||||
(14)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7]43號,
計辦價格[2000]299號 | 專業考試120元/人/科 | |||||
(15)注冊機械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
(16)注冊冶金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
(17)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
(18)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
(19)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7]43號,
計辦價格[2000]299號 | 客觀題:60元/人/科,作圖題:120元/人/科。
| |||||
(20)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基礎考試 | 財稅[2015]68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上級考試機構尚未開考 | |||||
(三)衛生計生部門 | ||||||||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發改收費[2015]1380號,
黔衛計發[2017]51號 | 70元/科 | |||||
(2)醫學博士外語考試 |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6]488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 | 120元/人 | |||||
(3)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54號,
黔發改收費[2015]1380號, 黔衛計發[2017]51號 | 60元/科 | |||||
(4)醫師資格考試(會同中醫局) | 財稅[2016]105號,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財綜[2011]94號 | 黔財非稅[2016]67號,黔價費[2013]58號,黔價行事[2000]93號,
黔衛計函[2017]26號, 黔衛計辦函[2017]93號, 黔衛計函[2018]13號 | 執業醫師:1.臨床類和中醫類:450元/人;2.口腔類:510元/人;3.公衛類470元/人
執業助理醫師:1.臨床類和中醫類320元/人;2.口腔類:380元/人;3.公衛類:340元/人 | |||||
(四)生態環境部門 | ||||||||
(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財綜[2007]4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客觀題:45元/人/科;
主觀題:60元/人/科 | ||||||
(2)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財綜[2007]4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3)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稅〔2018〕10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65元/人/科。 | ||||||
(五)財政部門 | ||||||||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價費字[1992]333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6]294號,
黔財會考[2006]10號 | 初級、中級每科50元,高級每科60元。 | |||||
(2)注冊會計師考試 |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69號 | 每科90元。 | |||||
(六)交通部門 | ||||||||
(1)船員(含海船及內河船員)考試 | 價費字[1992]19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按理論、實際操作、初考、補考等進行分類,收費區間在40-450元/人/期。 | ||||||
(2)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 | 財綜[2011]1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7]16號 |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理論考試65元/人/科、實際操作考試57元/人/科;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理論考試70元/人/科、實際操作考試62元/人/科。 | |||||
(3)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綜[2007]23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90元/人/科 | |||||
(4)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含助理試驗檢測師和試驗檢測師)考試 | 財稅[2018]66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公共基礎61元,專業知識根據不同科目收費為61元或68元/科。 | ||||||
(5)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專業考試 | 財稅[2018]66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我省尚未開考。 | ||||||
(七)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
(1)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 |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經信信產辦[2016]64號 | 65元/每人每科 | |||||
(2)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 | 財綜[2011]9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2]82號 | 50元/人/科 | |||||
(八)水利部門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財綜[2006]37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65元/人/科 | |||||
(九)農業部門 | ||||||||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 財綜[2009]7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56元/人/科 | |||||
(十)審計部門 | ||||||||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價費字[1992]44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6]118號,
黔價費[2013]236號 | 初級、中級62元/人/科,高級70元/人/科。 | |||||
(十一)教育部門 | ||||||||
教師資格考試 | 財綜[2012]4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7]128號,
黔價費[2013]261號 | 筆試60元/人/科,面試200元/人 | |||||
(十二)公安部門 | ||||||||
駕駛許可考試 |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 黔價費[2008]183號 | 根據是否使用計算機(科目一)、是否使用樁考儀(科目二)、是否在專門規范的考場和實際道路參加汽車或其他機動車考試(科目三)等分類,收費區間在30-280元/人次,以上考試皆可免費補考一次。 | |||||
(十三)司法部門 | ||||||||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 | 財稅[2018]65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司發通[2018]43號 | 客觀題122元/人,主觀題70元/人。 | ||||||
(十四)質檢部門 | ||||||||
計量專業項目考試(考核) | 財綜[2010]77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十五)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 ||||||||
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 | 財綜[2008]37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財綜[2005]33號 | 黔價費[2009]141號 | 每人200元。 | |||||
(十六)統計部門 |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計價格[2002]96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2]233號 | 每人70元。 | |||||
(十七)旅游部門 | ||||||||
導游人員(含中、高、特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 | 財綜[2006]3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100號 | 資格考試220元/人;
等級考試:中級55元/人/科,高級70元/人/科。 | |||||
(十八)外文部門 | ||||||||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36號 | 1、《筆譯綜合能力》61元/人/科,《筆譯實務》65元/人/科;
2、二級口譯、交替傳譯,150元/人/科; 3、三級口譯,140元/人/科。 | |||||
(十九)知識產權部門 | ||||||||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 財稅[2017]8號,
價費字[1992]332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國知辦函法字[2018]168號 | 黔價費[2012]102號,
黔價費[2013]236號 | 科目一、科目二13元/科,科目三17元。 | |||||
34 | 職業技能鑒定等考試考務費 | |||||||
(一)人社部門 | ||||||||
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財稅[2015]6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07]205號,
黔價費[2006]164號, 黔價費[2003]273號, 黔價費[2003]267號, 黔價行事字[1998]172號 | 根據不同級別技工、技師以及不同工種分類,收費區間在40-400元/次。 | |||||
(二)交通部門 | ||||||||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 | 財綜[2010]3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交運[2016]13號 | 理論68元/人,實際操作92元/人。 | |||||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
(1)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2)通信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術鑒定考試 | 財綜[2012]51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3]242號 | 理論科目60元/人/科,實踐操作科目:用戶通信維修員、測量員等100元/人/科,電力機務員、線務員、網絡管理員200元/人/科。 | |||||
(四)農業部門 | ||||||||
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財綜字[1999]127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參照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根據不同級別技工、技師以及不同工種分類,收費區間在40-400元/次。 | ||||||
(五)公安部門 | ||||||||
(1)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財綜[2011]59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發改收費[2014]1286號 | 初級:260/人次,中級:300/人次 | |||||
(2)保安員資格考試 | 財綜[2011]60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價費[2011]237號 | 理論考試30元/人,體能測試50人/人。 | |||||
(六)衛生計生部門 | ||||||||
(1)衛生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6]67號,黔財非稅[2016]10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2)生殖健康咨詢師考試 | 財稅[2016]14號,
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黔財非稅[2016]10號,
黔衛計發[2018]39號 | 124元/人。 | |||||
35 | 教育考試考務費 | |||||||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價費字[1992]367號 | 黔價費[2009]67號,
黔價費[2008]63號 | 自學考試報名費37元每生每科,自學考試實踐環節考試費40元每生每科。 | |||||
(2)商務管理和金融管理專業自學考試 | 財綜字[1999]110號,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執行相關文件規定。 | ||||||
(3)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 | 財綜字[1999]110號,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黔價費[2009]67號,黔價費[2008]63號 | 一級B、一級、二級考務費85元每人每級,三級、四級考務費100元每人每級 | |||||
(4)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 | 財綜字[1999]110號,
發改價格[2008]3699號, 發改價格[2003]2161 | 黔價費[2009]67號 | 每生每模塊85元。 | |||||
(5)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試 | 價費字[1992]367號,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黔價費[2012]149號,黔價費[2010]227號,黔價費[2008]63號,
黔價費[2002]27號 黔價費[2002]79號 黔發改收費[2019]271號
| 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130元/每生;成人高考報名考試費100元/每生;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報名考試費:100元/每生;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費:150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語、少數民族語言口試費40元/每生;普通高考適應性測試報名考試費:30元/每生;普通高考體育專業徑賽(電子測試)缺考生測試費:20元/每生;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標準認定測試費:280元/每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中期選拔報名考試費(專升本):100元/每生;普通、成人網上錄取費:30元/每生;中等職業教育報名考試費:85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費:30元/每生。
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課程考試(外國語、計算機):60元/科。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準:10元每人每科。
| |||||
(6)研究生招生考試 | 教財[2006]2號,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教財[1992]42號 | 黔價費[2008]63號
黔發改收費[2014]641號 | 研究生報名考試費:180元/生;
研究生復試費:100元/生。 | |||||
(7)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 發改價格[2008]3699號,
價費字[1992]367號 | 黔價費[2009]67號,黔價費[2008]63號 | 四級30元/每人
六級35元/每人。 | |||||
(8)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每份試卷50元。 | ||||||
(9)專科起點本科入學考試 |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每人每科2.5元。 | ||||||
(10)計算機等級考試 | 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黔價費[2009]67號,黔價費[2008]63號 | 一級B、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報名費90元每人每級。 | |||||
(11)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 教財[2006]2號,
計價格[2000]545號 | 外語水平考試每人100元,學科綜合考試每人100元。 | ||||||
(12)全國網絡統考考試 | 財綜[2008]69號,
財綜[2006]4號, 發改價格[2010]955號 | 每人每科35元。 | ||||||
(13)普通話水平測試 | 財綜[2003]53號,發改價格[2003]2160號 | 黔價費[2004]121號,
黔價費[2004]122號 | 大中專學生20元每人每次,
中學生15元每人每次, 各級各類教師35元每人每次,其他人員50元每人每次。 | |||||
(14)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 | 教財[2006]2號 | 按照省外報考學校收費標準執行。 | ||||||
(15)專升本考試 | 教財[2006]2號 | 黔價費[2008]63號 | 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中期選拔報名考試費(專升本):100元/每生 | |||||
(16)保送生測試 | 教財[2006]2號 | 黔價費[2009]67號 | 保送生測試費:130元每人。
保送研究生測試費:160元每人。 | |||||
(17)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 | 教財[2006]2號 | 省內150元/人,省外195元/人 | ||||||
(18)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 | 教財[2006]2號 | 黔價費[2009]67號 | 280元每生。 | |||||
(19)自費來華學生報名考試 | 教外來[1998]7號,
教財[2006]2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20)體育特殊專業招生考試 | 計價格[2000]1553號,
教財[2006]2號 | 我省暫未征收該項目。 | ||||||
二、省級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
編號 | 部門 | 序號 | 收費項目 | 資金管理方式 | 省級政策依據 | 收費標準 | 備注 | |
一 | 公安 | |||||||
1 | 電動自行車牌證工本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省政府令141號,黔價費[2013]142號 | 每輛20元,其中號牌15元,行駛證5元。 | ||||
二 | 交通 | |||||||
2 | 公路路政賠(補)償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黔價費[2009]63號,黔價費[2003]28號,黔價費[2003]113號,
黔價費[2001]185號,黔價行事字[1997]162號, 黔交公字[1993]第04號,黔財非稅[2017]65號 | 包含超限貨物卸載費、超限貨物裝載費、超限貨物保管費、超限車輛監護費、路產損害賠(補)償收費,收費標準分類較多,詳見文件黔價費[2009]63號、黔價費[2003]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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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
3 | 勞動能力鑒定收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黔價費[2008]203號 | 因工或患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省級450元/人次,市州級320元/人次;
因病、非因工或工亡遺囑、供養遺囑方面勞動能力鑒定:省級:220元/人次,市州級:180元/人次; 因工或患職業病療期延長、停工留薪期、輔助器具配置、舊傷復發的確認:省級:250元/人次;市州級200元/人次。 | ||||
4 |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 繳入地方國庫 | 黔人通[2008]159號,黔價行事字[1998]196號 | 初級80元/人、中級250元/人、高級350元/人。 | ||||
四 | 考試考務費 |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5 | 公務員招考考試考務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黔價費[2010]55號 | 100元/人次 | |||
安全生產 | 6 | 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費 | 繳入地方國庫 | 黔價費[2008]68號 | 40元/人 |